卫生部:春节间公共卫生违法行为较往年大幅下降
来源: 2009-02-01 15:55:19
为确保节日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控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让首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愉快的春节,根据卫生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专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要求,开展了春节期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高度重视 认识到位 保障工作措施有力
今年春节,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了以"北京请您来过年"、"城乡互动和谐游"为主题的旅游活动,不但吸引了全国各地游客来京旅游,形成了一个新的旅游高峰,同时也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个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要求,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振信心、确保安全假日旅游工作"为主题,按照职责分工,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各区县均制定了2009年春节期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了对中小型餐饮业、景区景点周围餐饮业、旅游团队接待单位、民俗村和农村民俗旅游接待户;美容美发、游泳池、旅店等公共场所;小区二次供水及民俗村、民俗户使用的自备水源、简易自来水等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安排了领导带班、行政值班、区县巡查班、突发事件应急备班以及投诉举报接报值班,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
1月27日(初二),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市卫生局于鲁明副局长带队,联合市食品安全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对房山区节日期间超市和餐饮单位的卫生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于鲁明副局长强调:第一,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人群众生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监督人员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企业或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检查中,于局长亲切慰问了"春节"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卫生监督人员。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确保节日公共卫生安全
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专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行政值班人员、巡查人员、突发事件备班人员以及投诉举报接报人员进行了节日工作培训,有计划地开展了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在节日期间每天派出2个巡查组,对各区县节日卫生监督保障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同时,每天派出5人对天安门地区进行巡回卫生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为确保首都公共卫生安全,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安排节日值守人员420人次,24小时应急备班人员700人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628人次,车辆436车次,检查8547户次,合格8526户次,合格率为99.75%;下达责令改正20户次,行政处罚1户次,罚款1000元,销毁不合格食品4公斤。今年监督检查情况与08年春节期间相比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人次增长44.33%,检查户次增长19.43%;发现违法行为大幅下降,行政处罚户次为上年度同期的7.7%,罚款额度为上年度同期的5%,统计结果表明今年我市节日期间公共卫生状况明显好于往年,无食物中毒、饮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体情况良好。
认真处理 及时反馈 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
市、区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除每日安排卫生监督员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监督外,各单位领导在岗带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的畅通,随时受理来自百姓、各部门、各渠道涉及卫生监督的举报投诉案件,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制定的首问负责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投诉案件,及时回复举报人。节日期间,北京市卫生局公共卫生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举报投诉41起,其中食品投诉37起,生活饮用水投诉1起,公共场所1起,医疗卫生投诉2起。食品投诉内容包括:反映食品质量问题的24起,食用后感觉不适的7起,餐饮单位环境不洁的3起,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2起,餐具不消毒1起;医疗卫生投诉内容为无证行医。目前,所有投诉举报受理案件均已落实相关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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