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疾病防控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康
来源: 2011-05-25 08:28:29

  实验室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得到提升。两年来,共为各区县疾控机构配备实验室仪器716台,用于建立完善血清学实验室、传染病实验室、食源性病原菌实验室、常见化学毒物检测实验室、理化和职业卫生实验室等各专业实验室建设,配齐规定的设备设施。并在和平区、南开区、津南区、塘沽、北辰区和蓟县6个区县建立了流感网络实验室。各区县疾控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达标率由2008年的46.5%提升到2010年的75.7%。使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目前全市18个区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全部获得天津市计量认证资质,有 3个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

  基础设施、办公条件得到改善。目前,东丽区、武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整体迁入新址。为各区县疾控机构配备疫情专用车辆28辆,办公电脑、投影仪和打印机324台,全面提高办公条件。

  今年我市还将新建7个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和静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对和平区、津南区、南开区和宝坻区等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改造。

  疾控人力资源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根据《天津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规定编制人员总数的80%(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应占56%,检验人员应占24%),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20%。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数量不能低于规定编制人员数量的40%。目前,已有8个区县重新确定了疾控机构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根据区县疾控业务工作需要,结合各区县疾控专业人员特点,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分层培训的方式,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进行了系列培训。在全员岗位培训基础上,突出抓好业务骨干培训。各区县按照能力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把握新录用从事专业工作人员要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准入标准,建立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职专业人员学历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机制,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2009年和2010年两年间,1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中新增博士1名,硕士15名,本科88名。高级职称增加13名,中级职称增加33名,初级职称增加41名。人员学历职称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后,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人员将全部参加岗位培训或学历教育;除新录用从事专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外,在岗专业人员具有公共卫生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要达到100%。对未达标者实施调离。对于新录用从事专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都将安排至少一年的重点业务岗位轮岗实习,使其全面了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主要专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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