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项任务确定
来源: 2009-07-24 17:09:3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围绕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今年推进改革的10项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

  《工作安排》规定,在五项重点工作中,由卫生部牵头负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分别负责的主要工作有: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地区可于2010年达到该标准;50%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2008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30%的统筹地区开展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试点,1/3的统筹地区新农合门诊费用统筹得到巩固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不迟于今年12月,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11月底前,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制定并出台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并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000人,鼓励地方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招聘数量;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12万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5.3万人次;900个三级医院与2000个县级医院建立起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左右,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开始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09年补种2300万人左右,占应补种人数的31%;启动35岁~59岁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完成宫颈癌检查200万人、乳腺癌检查40万人;对全国农村约1180万名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和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为2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在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87万户,炉灶维修45万户;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11万座。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制定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领域;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拟定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及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在50家医院开展试点。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2009年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12个左右具备一定条件的地级市,在100所左右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与提高效率的具体实现形式。

  据悉,年底前,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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