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医院诊治感冒等小病 不能享受门诊报销
来源: 2009-01-14 16:48:31
        从本月起,南京职工医保开始实行“门诊统筹”,普通门诊费也可以报销。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新出台的门诊统筹就诊流程规定,参保职工必须先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首诊,如果直接到大医院看感冒等小病则不能享受门诊报销。

  据介绍,过去大病住院费一直是按照报销档次进行结报的,而医院普通门诊费却因数额较小、管理难度较高以往并未列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看一般门诊时,直接刷医保卡,当卡里的钱不够时,个人就要掏腰包用现金支付了。从今年1月起,只要达到一定的起付线后,不管你的粉红色磁卡(医保卡)中有钱没钱,都可以享受相应的门诊报销。

  以在职职工王女士为例,她的医保卡里有3000元钱。假设她今年上半年因感冒、腹泻多次到门诊挂号看病,总共花掉了2000元(这里忽略自费项目),按照新规定,当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门诊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1500元以上的部分,如果是在社区医院看病的,可以报销60%,即(2000-1500)×60%=300元。也许有人会问,医院怎么会知道自己看病一年内已累计花了超过1500元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粉红色磁卡记载了病人就诊的全部用药、诊疗记录,因此无须到医保部门备案,当你看门诊时就可以享受门诊费随诊随报了,卡一刷,电脑系统实际上已自动帮你报销过了,个人只要支付自付的那部分钱。

  虽然门诊统筹多了项“首诊”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只能在小医院看病。门诊统筹就诊流程规定,所有的专科医院都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到全市16家大医院(转诊医院名单见表格),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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