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文章正文
国内新闻 >文章正文
今后,医疗机构如需购置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且会大幅增加患者医疗花费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逐级申报,经过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审批后,方可购进安装、运行。 卫生部这个规定指向很明确,防止医院盲目购置昂贵医疗设备,进而达到节约资金投入,节省患者医疗费用的目的。只是,昂贵医疗设备的购置仅有专家评估审批显然不够,应该编制一个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即对一个区域内同类型医疗设备密度进行限制,实施总量控制,同时规定医院间检测、治疗结果互认,这样才能达到上述目的。 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购置即需申报、审批,事实上这个价位很多医疗机构都能购置得起,而且越是昂贵、精密的医疗设备其投资回报率越高。医院基于利益冲动——一是用高精尖设备显示自己的实力,吸引患者就诊,一是用这些设备赚更多的钱,他们会找出各种理由,甚至通过打通专家的手段千方百计地购进设备。 缺乏区域内同类型医疗设备密度规划,仅靠专家“把关”,没有“硬杠杠”的规定如同橡皮筋、橡皮泥,想怎么拉想怎么捏,都凭专家和医院的意志,根本起不到“宏观调控”作用。其实,各家医院都有昂贵医疗设备也不会出现医疗资源闲置现象,能千方百计地买回设备,就能千方百计地让患者接受使用,最终为这些昂贵设备埋单的还是患者。 |